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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9-01-28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125日至26日在沈阳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52人,列席131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陈求发同志的讲话,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充分肯定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入分析我省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会指出,2018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完成中央巡视整改任务,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担当作为重实效,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减存量取得重要成果,纪法协同精准惩治腐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锐意进取求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日常监督探索实践迈出步伐,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持续推进。常抓不懈强自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强化自我监督,着力推进作风转变。在肯定成绩同时,全会分析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五个必须”,认真落实“六项任务”,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忧患意识,一以贯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职责定位,推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自觉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第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理论武装,把中央精神、辽宁实际和自身职责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政治引领、务实戒虚、常态长效,在践行“两个维护”上作表率、见行动。

  第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弄虚作假、不讲诚信、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

  第三,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省管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派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使用12项调查措施,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

  第四,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作用,把发现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突破口和着力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加大巡视巡察整改力度,突出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第五,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办结,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查处,重点惩治买官卖官、利益输送、权力寻租、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规范执纪执法,把握政策策略,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力度。强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第六,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抓住重点、深入基层,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及时排查反映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让群众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高的站位锻造政治机关。强化教育培训、调查研究、以案代训,培养纪法皆通“专才”,以更高的标准建设专责机关。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执纪执法制度规定,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严的要求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往直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