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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28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向基层传导正风肃纪的压力,现将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兼副站长于福仲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于福仲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并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餐费,金额共计4万元,同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于福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1,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副处长彭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春节等节日期间,彭滨多次收受驾校给予的现金、海参等财物,价值共计6100元。201812月,彭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市游泳馆原正处级调研员任玉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借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52月至20185月,任玉旺个人使用面积为33.13平方米的办公室,超过规定面积15.13平方米;2016124日至7日,任玉旺借慰问看望在昆明训练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之机,私自到大理古城、洱海和丽江茶马古道旅游。201812月,任玉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并借公务外出之机旅游,都是置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纪律意识,紧守纪律底线,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等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资料来源:大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