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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8  

2019年6月以来,大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围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监狱办公室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李伟等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李伟任市监狱办公室主任期间,未及时将车改后依然存放于个人手中的公务加油卡收回,导致多名人员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及购买物品,共计18万余元;李伟及时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海华,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及购买物品,共计2.19万余元。2019年6月,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张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大连市监狱副监狱长孔德强,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孔德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2.沙河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原主任刘鑫违规收受购物卡等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刘鑫任沙河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6次收受某劳务公司负责人给予的超市购物卡6张,红酒2瓶及月饼4盒,折合人民币共计2300元。2019年6月,刘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违纪款已收缴。

3.大连金海岸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明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于明业多次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19年6月,于明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这些党员干部我行我素、破纪破规,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对通过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重处理,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