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中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1-16 |
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在今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中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的规范,通过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规范渗透到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庭日常生活中,使家庭成员在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方面经常“吹吹风、提提醒、扯扯袖”,努力构筑廉洁防线,建设廉洁家庭。通过良好家风常态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活动主要内容 以“五个一”活动为契机,使良好家风渗透到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及其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中掀起“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热潮。 1.发出一份“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倡议书。向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发出“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倡议。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在工作之余及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发送廉洁温馨提示信息,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注重树立良好家风,筑牢抵御腐败的家庭防线。 2.进行一次“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优秀家训征集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中征集优秀家训,并在校园内集中展示,扩大“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影响,在全校营造良好氛围。 3.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通过剖析“贪内助”“圈钱夫人”负面典型案例,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纪律意识和自警意识,主动树立良好家风,让良好家风成为抵御贪腐的“防火墙”。 4.举办一场廉政宣传教育报告。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对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庭成员进行一场以廉洁家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报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了解廉政相关内容和要求,入脑入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自觉遵规守纪。 5.树立一批廉洁家庭典型。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开展评选“最美廉洁家庭”活动。深入挖掘、积极推荐勤俭持家、清廉治家、文明兴家,具有廉洁自律好家风的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典型,并进行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有效开展,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11月中旬) 各党总支(党委)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发布“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倡议书,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晓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中旬) 1.各党总支(党委)要结合实际,根据学校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将“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在本单位内全面铺开。 2.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集中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树立一批具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最美廉洁家庭”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 (三)评选推荐阶段(11月下旬) 1.请各党总支(党委)于11月24日前推选出一个“最美廉洁家庭”,同时提供相关材料(每个家庭简介300字,事迹材料2000—3000字,家庭合照3-5张,有条件的家庭可提供2—3分钟的视频资料),发送至校工会。经学校统一评选后,将推荐至省妇联,参评“辽宁省十大最美廉洁家庭”和“辽宁省最美廉洁家庭”。联系人:高璐璐;联系电话:84762826;电子邮箱gh@dlou.edu.cn。 2.请各党总支(党委)在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中征集优秀家训,家训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字数不超过80字。每个总支(党委)推荐2-3条优秀家训,于11月24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报送时请注明报送者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经学校统一评选后,将在学校新闻网、微信微博平台进行集中展示。联系人:曲雯;联系电话:84762115;电子邮箱:xcb@dlou.edu.cn。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党委)要把“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党总支(党委)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动员起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全校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校纪委、组织人事部、宣传部、校工会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树良好家风 建廉洁家庭”倡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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