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1-03 |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有效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 二、排查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抓住日常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查找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 1.重点领域:查找领导岗位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2.关键岗位;查找在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财务管理、财务内部控制、基建项目管理、修缮项目管理、招投标、设备物资(图书、教材)采购、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创收管理、各类经费管理、教学科研项目评审评奖、学籍管理及试卷保密、招生管理、学位资格审核、党员组织发展、评先评优、各类考核考勤、印章管理使用等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5日前)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校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宣传力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研究部署本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排查阶段(11月5日至11月17日) 各单位、部门从业务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入手,在制度设计、工作流程和环节等方面认真排查制度缺陷,集思广益,汇总可能产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和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逐一进行风险点登记。同时围绕风险点开展充分讨论,找出难点和问题所在并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于11月17日17:00前将《大连海洋大学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情况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校纪委(监察处)(行政办公楼4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jc@dlou.edu.cn。联系人:王晋清,联系电话:84762625。 (三)整改完善阶段(11月17日至11月30日) 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防范漏洞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存在制度盲区的要及时拟定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变风险点为安全点,有效预防廉政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和构建具有高等教育惩防体系特色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确保廉政风险点查准、查清、查透。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建立的组织实施。要从梳理和完善日常工作流程入手,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做到一项权力一项制度,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落实工作责任 校纪委将对相关单位、部门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排查情况和制度建设、整改落实情况将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四)注重防控效果 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做到每项权力都有对应的规章制度,并在权力运行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构建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确保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情况表 附件2:学院(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情况表(样本)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附件2:学院(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情况表(样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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