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
发布时间:2016-12-20 |
12月18日,就在辽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前一天,辽宁省委召开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面对全省190余名厅党组(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及各市纪委书记,省委书记李希就加强派驻监督工作,为与会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辅导课,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得以“对接”,更加明晰责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正谱宣读《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由此,辽宁省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由52家减少到35家,副厅级干部职数减少16名,监督单位从52家增加到110家,实现了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为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辽宁省委改革完善纪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现了精简高效。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对于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李希在会上表示,派驻机构是由党章赋权、省委授权、代表省纪委行使职权,主业就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这种监督是上对下的监督。 辽宁省委要求,派驻机构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而且要严肃问责。省委巡视不但要检查各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也要检查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省纪委作为派出机关,要强化对派驻纪检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定期开展约谈。派驻纪检组至少每半年要向省纪委报告一次工作,遇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每年进行述职,派驻纪检组长年度考核评定以省纪委意见为主,不断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 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表示,强化派驻监督,就是要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厅级干部和处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看好管住,以上率下,集聚正能量,在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上为全省作表率,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环境。(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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