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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19-04-17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截至2019415日,省委10个巡视组分别进驻沈阳市皇姑区等24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全面展开。

  经省委批准,本轮将对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山区,锦州市北镇市、黑山县,铁岭市开原市、铁岭县,盘锦市盘山县、兴隆台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对省人防办、省营商局、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开展专项巡视;对省金融监管局等4个省直单位开展机动巡视;对抚顺市、辽宁大学等18个地区和省属高校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

  省委巡视组将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深化政治巡视要求,强化政治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和推动纠正被巡视党组织在履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建工作责任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机构改革、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推动解决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重痕迹、轻实效,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的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单位)工作两个月,时间从现在起至201965日;机动巡视和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以各被巡视党组织发布的进驻信息为准。各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箱等,并通过被巡视地区(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常规巡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专项巡视和机动巡视只受理与监督任务相关的信访举报。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视地区或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资料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