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12 |
各党总支(党委): 2019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教育,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党员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党总支(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不仅要带头执行“八个严禁”各项要求,不越雷池、守住纪律红线,而且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提醒,深化宣传教育,坚决抵制“四风”,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自觉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校营造政清人和、尚简戒奢的良好氛围。 纪委监督检查室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 举 报 电 话: 84762625、84762789 举 报 邮 箱: jjjc@dlou.edu.cn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附件: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