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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各党总支(党委):

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进一步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矩,抵制不正之风

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4.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

5.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党总支(党委)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各党总支(党委)要把疫情防控常态化责任落实、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加强对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举报电话:8476262584762789

举报邮箱:jjjc@dlou.edu.cn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