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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一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3-27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一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一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盲目听信“政治骗子”,为谋求职务提拔跑官要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房屋装修服务;纪法底线失守,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一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