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我校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6-10-29  

10月27日,我校在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解读《大连海洋大学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及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关文件。校纪委书记郭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综合监察室及审查调查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出台《大连海洋大学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人情腐败、杜绝借机敛财、防范作风问题反弹的切实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校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严明纪律规矩、涵养清廉校风、弘扬文明新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基础、最常用、最关键的手段,有利于构建常态化、广覆盖的日常监督体系,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议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这两项制度。一要学深学透,当好制度解读的“明白人”。精准把握婚丧喜庆事宜的纪律红线,准确界定“可为”与“不可为”边界;精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谈话的规则,掌握制度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明确“什么时候谈、找谁谈、谈什么、怎么谈”。二要压实责任,确保两项制度落地见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严控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范围、参与对象、操办规模,严禁借机敛财、隐形变异,严格执行报备报告制度;破除“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怕影响团结”的老好人思想,主动靠前、及时介入,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实现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主动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抓常态、抓长效贯穿工作始终,筑牢基层廉政防线。



来源:综合监察室

撰稿人:葛柔

责任编辑:谭力

审核发布:申天恩